1992年12月03日国际残疾人日诞生

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,第47届联大举行了自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。大会通过决议,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“国际残疾人日”(International Day of Disabled Persons)。

设立宗旨

全球共有6.5亿残疾人,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0%,其中80%分布在发展中国家。多年来,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下,世界各地在保障残疾利和建立无障碍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。但由于造成残疾人边缘化的环境、社会和法律障碍依然存在,残疾人在就业、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权利依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。

2006年12月,第61届大会通过《残疾利公约》,其中第27条明确规定,残疾人拥有平等就业的权利。但据相关机构调查,只有一小部分残疾人能找到工作。在许多国家,高达80%的残疾人在达到就业年龄后无法找到工作,这一比例远远高于正常人。

为强调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权利,将2007年国际残疾人日主题确定为“为残疾人提供体面的工作”,以呼吁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,使他们能够真正融入社会并在社会中充分发挥潜力的。

发展历史

由于生理、法律和社会方面的障碍,残疾人往往不能和正常人一样平等地享受、经济、社会和文化等权利。这种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。1976年,为唤起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,大会宣布1981年为“国际残疾人年”,并确定了“全面参与和平等”的主题。

1982年12月,第37届联大通过了《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》,宣布1983年至1992年为“残疾人十年”,同时呼吁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,增进人们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,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,使他们享有参与社会的平等机会。

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,第47届联大举行了自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。大会通过决议,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“国际残疾人日”(InternationalDayofDisabledPersons)。

1992年10月14日,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,该决议的主要内容是:

⑴请所有会员国和有关组织加强努力,为改善残疾人的状况采取持续而有效的措施;

⑵宣布其后每年12月3日为“国际残疾人日”;

⑶敦促各国政府以及全国性、地区性和国际性组织在执行“国际残疾人日”决议中进行充分合作。

产生影响

“国际残疾人日”的确立,说明在世界范围内,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,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,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,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,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。庆祝国际残疾人日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机会,使其改变对残疾人的态度,并消除影响残疾人充分参与到生活各个方面中来的障碍。

历届主题

2006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信息无障碍”,意在强调残疾人在使用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获取信息时,不应存在任何障碍。

2007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为:“为残疾人提供体面的工作”。

2008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为:“《残疾利公约》:人人享有尊严和正义”,英文: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:Dignity and justice for all of us。

2009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为所有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:赋权给残疾人和其在世界各地的社区”。

2010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让千年发展目标具有包容性:增强世界各地残疾人及其社区的力量”。

2011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人人共享美好世界,推动残疾人融合发展”。

2012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共建更美好世界,造福全民,造福参与发展的残疾人”。

2013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打破障碍,敞开大门:建设包容所有人的社会”。

2014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可持续发展:让技术为我所用”。

2015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融合至关重要:全社会无障碍,赋权所有人”。

2016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,建设人人向往的美好未来”。

2018年国际残疾人日的主题是:“赋予残疾力,确保包容与平等。